福建开出全国首张跨省缴纳交通罚款电子票据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四川的李先生通过招商银行手机APP缴纳了一笔此前在福建收到的现场交通违法罚单,5月30日,他通过“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中“福建省非税收入和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获得一张《福建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这是我省第一张交通违法罚款电子票据,也是全国首张跨省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电子票据。

    此前,缴款人要获取跨省交通违法罚单电子票据,只能到原处罚地。实施电子票据改革后,罚款电子票据由系统自动生成,缴款人通过“福建财政”公众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官网的“电子票据查验下载”模块,即可享受“指尖取票”服务,历史缴纳的罚款电子票据记录也能随查随取,不用担心票据遗失。

  早在2016年,福建已完成现场交通违法罚款跨省异地缴纳改革工作,机动车驾驶人可跨省异地就近通过12家代收银行线上线下多渠道缴纳罚款,只是交完罚款后的财政票据无法实现跨省异地获取。为此,省财政厅积极推动将交通违法罚款缴交纳入全省非税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整体改革中,在全国率先成功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罚业务电子票据改革,通过改革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使群众零跑腿”的目标。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联合省公安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推出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的跨省异地处理和缴交,届时所有跨省异地缴交罚单均能对应生成电子票据。(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来源:福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