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诉“薇娅严选”不正当竞争 一审获赔40余万元

“薇娅”诉“薇娅严选”不正当竞争一审获赔40余万元
    庭审现场。滨江法院供图 

 薇娅严选公司未经主播“薇娅”或其公司许可,擅自在企业字号和抖音账户中使用“薇娅”字样,被诉不正当竞争。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1日对该案一审宣判,认定薇娅严选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

  据了解,薇娅严选公司与主播“薇娅”并无关系。“薇娅”及其所属的谦寻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薇娅严选公司诉至滨江法院后,答辩期间薇娅严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滨江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后,薇娅严选公司提出上诉,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维持。

  滨江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薇娅、谦寻公司对艺名“薇娅”的大量、持续使用及宣传,在直播销售及互联网领域内,消费者已经将“薇娅”艺名与薇娅建立了紧密的市场联系,具有极高的知名度。艺名“薇娅”对于薇娅和谦寻公司不仅起到作为艺名的作用,同时还具有识别商品及服务来源的作用。

  被告薇娅严选公司的企业字号及抖音账号包含“薇娅”字样,一方面会使相关公众错误认为被告薇娅严选公司与原告薇娅、谦寻公司存在特定联系。

  另一方面会使本意欲访问薇娅抖音账号的相关公众在看到被告薇娅严选公司的“薇娅严选”账号后访问该账号,在点击量与经营利益具有直接关系的情况下,这一情形无疑会为被告薇娅严选公司带来利益。

  为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薇娅严选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含有“薇娅”字样的企业字号并变更公司名称登记,立即停止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薇娅”字样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在《南方都市报》刊登声明,公开向原告薇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00元及原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101000元。(郭其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