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便利店”官网因使用不完整中国地图等被罚15万

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因违反《地图管理条例》,在网站展示不完整地图、标注含国家有关规定在地图上不得表示的内容,被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罚款15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来源:信用中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网站上展示不完整地图存在:1、漏绘南海诸岛岛点;2、漏绘钓鱼岛、赤尾屿;3、阿克赛钦地区国界线表示错误;4、藏南地区国界线表示错误;5、错将台湾省按独立国家表示的行为,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入口处展示不完整地图存在:1、漏绘钓鱼岛、赤尾屿;2、南海诸岛岛点表示有误;3、藏南地区国界线表示错误;4、阿克赛钦地区国界线表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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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表示,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地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十五条,根据《地图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五条,对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地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地图审核制度。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应当报送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但是,景区图、街区图、地铁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除外。地图审核不得收取费用。

《地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上传标注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地图上不得表示的内容。

  《地图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送审而未送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图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互联网上传标注了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地图上不得表示的内容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眼查显示,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岩本英夫,注册资本是4400万美元。旗下主要经营“7-Eleven”便利店。

  “7-Eleven”官网显示,2004年,7-Eleven在北京的1号店开业。从此为北京、天津的市民提供“身边便捷”的连锁店,并逐步扩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