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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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张倩楠

  近期,包括重庆市长寿区在内的多地发布关于集中隔离场所实行收费管理的通告,这并不是地方政府首次明确对集中隔离人员收取食宿费用,但仍然引起了广泛讨论。

  据“长寿发布”2022年9月21日消息,经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长寿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收取一定的食宿费用。

  通告指出,自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开始计收,入住时由所在隔离点(酒店)一次性进行预收,解除隔离时进行统一结算。晏家二期公租房隔离点收费标准为300元/人/天。隔离酒店的房费按征用酒店协议的客房价格进行收取,餐费按60元/人/天收取。

  界面新闻拨打长寿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得知,目前长寿区新入住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已开始按要求缴纳隔离费用,但并不是对所有隔离人员都收费,符合减免条件的仍然可以免费隔离,其中包括:拥有长寿区户籍的人员;在长寿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在长寿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医生、学生(在长寿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长寿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通告强调,集中隔离对象入住的隔离场所,由隔离点管控组统一安排,隔离人员应按规定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拒不支付的或以虚假资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此外,重庆市渝北、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广西灵山县、四川省内江市等地也曾发布关于收取集中隔离人员费用的通告。

  从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镇雄决定对所有新入住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实行收费管理。但界面新闻注意到,目前“微镇雄”已查询不到该消息。9月23日,镇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告诉界面新闻,现在镇雄县施行的仍是免费集中隔离政策。

  界面新闻注意到,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集中隔离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各地政策多有不同,但从大部分地区的经验来看,爆发本土疫情后,当地区域内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被强制要求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的费用一般由当地政府承担。部分地区则要求从国内涉疫重点管控地区来返人员需自费集中隔离,其中株洲天元区对未主动报备的其他地区入(返)株人员也要求收取费用。境外入境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杨卫华律师向界面新闻介绍,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杨卫华表示,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曾发布公告,将新冠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既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那么就应适用于第四十一条规定,集中隔离期间产生是食宿费用应由政府承担。

但也有律师告诉界面新闻,关于隔离费用的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各地执行标准不一,所以这个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并不好回答。有人认为,法律只是规定政府提供生活保障,并未明确费用由谁支付,所以部分地方政府提供隔离酒店与饭菜,但产生的费用由被隔离人承担。

  北京市融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南岭则向界面新闻表示,提供生活保障与提供生活设施、物资、物品、食品保障不是同一概念,后者应当涉及费用承担问题。但“提供生活保障”这一表述说明不应当进行收费。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日前在接受环球时报旗下生命时报采访时表示,小县城财政确实比较困难,防疫负担较大,但强制集中隔离属于“政府行为”,不应让群众埋单。如果政府无力负担隔离费用,未来是否可以提高防疫精准性,避免扩大强制集中隔离范围,给防疫“减负”。专家在该报道中指出,两地政府应向社会给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减少民众的揣测和误解。各地方在推出一项防疫政策时应以科学、审慎为原则,切忌“拍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