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口秀演员杨笠被举报,“被冒犯的感觉”可以是进步的起点

脱口秀表演者杨笠12月25日参加某视频节目的年终演出,她讲了几个跟性别有关、拿男性开玩笑的段子,一些人感觉到被冒犯,发展到了向广电总局写举报信的地步,举报者还提供举报模板内容,号召更多人加入举报。这一行为随即遭到更广泛的批评,认为举报理由不成立,举报行为很荒唐。

总的来说,这次风波不是演艺圈的花边新闻,其影响也超出了演艺界和娱乐界,因为它牵涉到的是社会如何看待脱口秀这一新型文艺样式的问题,也牵扯到性别认知等现实问题。尤其是,使用“举报”这一大杀器时,如何避免滥用,如何在创作自由与观众不适之间保持恰当的平衡,不要剑走偏锋。

杨笠被举报者抓住把柄的段子,有新有旧,大约有这么几个:“男人还有底线呢?”“没有男人怎么办?我会过上那种平静又幸福的生活。”“男人都是垃圾”“男人确实有点问题”“就是他明明看起来很普通,但他却可以那么自信。”以整体的男性作为嘲讽对象,建构段子,是杨笠等脱口秀演员的惯常套路。

再看举报信的内容,“杨笠演出内容涉嫌性别歧视,多次辱骂全体男性,煽动群众内部矛盾,制造性别对立,不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发展。”坦率说,举报信有上纲上线的嫌疑,“歧视”“辱骂”“煽动”“对立”“不利于”等修辞充满着不适当的火药味,举报信实际上制造了显著的矛盾。

杨笠的段子好不好,恰不恰当,这是一个很主观的判断。与举报者持完全相反的观点的大有人在,他们不认为是“歧视”,而是嘲讽的艺术手法,杨笠有大量男性支持者,“辱骂全体男性”也难以成立。听了杨笠的段子,许多人乐呵呵很享受,甚至认为杨笠张扬了女性的自主与平等意识,是增进了“社会和谐”。

严格来说,歧视与偏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有在行动上造成实际影响的偏见,才会发展为歧视。比如认为女性怀孕会影响工作,所以招工时青睐男性暗踩女性,这才是歧视。杨笠只是一个舞台工作者,她的段子有不够高明的地方,但要说能真正“妨碍”男性权利,形成歧视,她没那么大能量。

当然,杨笠使用的段子包含刻薄的意味,这个也很正常,因为脱口秀的基础就是一种讽刺的艺术。它对观众有起码的要求,那就是不要轻易代入,一旦产生满满的代入感,就自动站在了讽刺的标靶上。如果是这样,那不是杨笠说的有多好,而是你有多么不堪。这就不是冒犯,而是自曝其短了。

退一步说,脱口秀演员在现实环境下,以文化心理中的性别议题入手,打造令人发笑的玩笑梗,有追求夸张、轰动效应的一面,但他们受欢迎的原因还是击中了某些大家都能意识到的不合理现象。矮化、调侃女性以及对女性的偏见比脱口秀的历史长得多,杨笠式反讽对冲了对女性的偏见,是社会开放进步的表现。

对女性的偏见——诸如女德、女司机的段子——口口相传了几千年,成为男性相互取乐的内容,而国内脱口秀才出现几年时间,两下的规模、程度、影响都不在一个量级。可即使这样,杨笠还是被举报了,可见这不是真心实意维护“性别平等”,这是男性偏见的恼羞成怒,反证对它加以嘲笑与解构,是和谐社会纠偏的体现。

杨笠的段子品质好坏,各有各的看法,但举报一事还提出了一个问题:对自己看不惯的创作及其存在,要怎么做才是体面的?你可以赞赏杨笠的演出,也可以不同意她所说的东西,这些鉴赏的好恶都属于审美范畴,审美不可交流,大可以各自保留意见。召唤公权力介入,拉偏架,甚至给予打击,绝对不合适。

管理部门确有监督演出市场的职责,但在内容审核上,整体上追求性别平等恐怕是原则——杨笠用善意的嘲讽点评男性主导的思维缺陷,总体上是要挽回性别失衡的局面,这怎么看都没有恶意,反而应该得到鼓励。举报者对正常的文艺创作乱贴标签,心理羸弱却希望公权力拉偏架,这是希望“公报私仇”的阴暗心理。

因某明星粉丝的举报,海外小众轻博客AO3平台被封, 2月27日,AO3平台上的作者联合起来进行了一场共同抵制某明星的活动。举报行为也引发了路人对于该明星的不良评价,至今还在影响他的演艺事业。

举报 AO3平台的肖战粉丝道歉

现在来看分别发生在年头、年尾的举报,可以看到举报正在被滥用,主管部门下场选边站,最后不仅解决不了矛盾,反而加重圈层对立,无端地增加了社会戾气。这种情况下,主管部门大可以超然一点,持戒审慎,不要过度反应,不然很可能被利用,招惹不必要的矛盾。

像杨笠段子所嘲笑的文化心理,性别认知的失调等问题,很难给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只能先在观念上有自省自察,才谈得上行为上检点。听了脱口秀“觉得被冒犯”,这是好事,起码说明有模糊的问题意识。以“被冒犯的感觉”为起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最好是反求诸已,动辄像孩子呼叫家长那样,不是成熟和文明的男性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