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景区被指“围墙挡景”“拦路收费” 专家:短视行为

 近期,有多名网友反映称,部分景区在公路旁修起围墙遮挡视线,只有付费进入观景平台,才能欣赏风景。另有部分景区在国道、省道上设立门票站,即使不进入景区游玩,也需要预交门票费,在规定时间内穿行通过景区,工作人员才会退回门票。网友质疑,这是景区在变相“圈地收费”。

  旅游学专家指出,“围墙挡景”是一种“门票经济”的短视思维,不仅不利于景区创收,还会影响景区口碑。景区可以转向“产业经济”模式,鼓励更多游客走入景区,在“食、住、行、游、购、娱”上消费,收益才会更好。

  扎尕那景区在国道上收“过境票”

  规定时间内通过方可退款

  6月8日,一名旅游博主发布视频称,他骑摩托车自驾旅游,沿248国道行驶经过扎尕那景区时,有工作人员告诉他,穿行景区需缴纳门票费。该博主表明自己只是过境,不在景区内下车停留。售票人员表示,博主可以购买“过境票”,如果在1个半小时内走完40公里的路程,抵达景区北门,那里的工作人员就会把费用退回。

↑博主称他看到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过境票”项目↑博主称他看到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过境票”项目

  博主称,由于他骑行的是小排量摩托车,速度较慢,且在寻找景区北门收费站时迷了路,部分路段坑洼难走,他们找到北门收费站时,超时了1小时。说明情况后,工作人员最终把票退回。博主拍摄到的扎尕那门票收费标准中,并没有“过境票”一项。他认为,景区应该把“过境票”的规则解释得更清晰一些,以免有路过的行人不知道门票可以退,没有下车旅游,却还是花了门票钱。

  6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以游客身份致电扎尕那景区,工作人员称,在景区南门和北门之间来往均需购票,如果仅经过景区路段国道,并在1个半小时内通过,将会退还门票费用。景区南北门售票处都公开了相关售票信息,正常情况下驾驶汽车通过该路段大约用时40分钟,如遇堵车等特殊情况,拍照留证后向工作人员说明即可。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一名旅游博主沿省道S307自驾,穿行通过泸沽湖景区时,被要求预交70元门票费。和工作人员商议后,他在约定时间内到达一个位于景区外的地点,向工作人员发送定位,随后工作人员退回了门票。

  5月,香格里拉虎跳峡景区也曾被指欲收“过路门票”。有视频博主称,自驾开车路过香格里拉虎跳峡景区时,被工作人员拦住要求买门票。博主提出自己只是路过,不进观景台、不在观景台上拍照,随后被放行。对方还强调,“博主需要在半个小时内通过景区内20多公里的路段,否则需要补票。”对此,香格里拉虎跳峡旅游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前往游客中心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不会多收你的钱。”工作人员也不会(催促)路过车辆造成安全隐患。

  梅里雪山“围墙挡景”?

  景区商户希望提升口碑,吸引更多游客

  5月,一名旅游博主发布视频称,位于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梅里雪山国家公园金沙江大湾观景台附近的214国道旁,修建着围墙,游客无法在公路边欣赏景观,只能交门票后前往景区修建的观景平台游览。214国道途经的飞来寺观景平台附近也有类似情况。

↑博主称梅里雪山国家公园金沙江大湾观景台附近的214国道旁修起围墙挡住风景↑博主称梅里雪山国家公园金沙江大湾观景台附近的214国道旁修起围墙挡住风景

  对此,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由于当地经济条件不好,为了扶持村民,委托德钦梅里雪山国家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对景点进行日常经营和维护。公司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合同,把旅游收益作为“旅游反哺”资金发放给村民。随着旅游环境日益发展,景点可能会“扩大化”,慢慢取消(围挡),将来游客或无需前往观景平台付费即可赏景。

  天眼查显示,梅里雪山国家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是国企单位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成员。梅里雪山景区内的几位当地村民也向红星新闻表示,他们每年能收到“旅游补助”,改善了生活质量。村民卓玛(化名)说,公司收购村民的产业运营管理,每年给村民发放补贴。以她们村为例,补贴金额一开始是每年1.4万元,近年来增加到了最低2万元。同村的扎西(化名)说,目前,当地以发展旅游业为主,公司与入股村民达成约定,将来会逐步把旅游收益按比例与村民分红。对于景区修围墙收门票的做法,扎西认为,公司为修建基础设施投入了大量成本,用收门票的方式“回本”,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景区一家客栈的老板告诉红星新闻,他常听到前来住宿的旅客抱怨,说飞来寺观景平台的围墙令他们感到不快。景区修围墙收门票,未必对景区内的商户有益。他希望景区口碑得到提升,吸引更多的游客走入景区。

  专家:

  “围墙挡景”弊大于利

  景区不能只想着依靠门票创收

  华侨大学旅游安全研究院教授殷杰指出,事实上,“围墙挡景”未必能起到增加旅游收入的作用,从景区运营的角度来看,是一个“弊大于利”的做法。

  殷杰告诉红星新闻,“围墙挡景”,属于“门票经济”的思维,就是景区只注重门票收入,却忽视了产业经济的产业收入。以杭州西湖景区为例,景区不再收门票后,不仅增加了客流量,还让进入景区的游客更愿意在景区内消费购物。“游客花了门票钱之后,可能景区内的其它项目就不太愿意再掏钱了。取消或放松门票收费,促进景区内‘食、住、行、游、购、娱’的消费,收益才会更好。”

  殷杰认为,“围墙挡景”是一种“短视”的行为。如果不修围墙,路过的人也能看到一点美景,那么可能会为了看到更美的景色,更愿意购买门票去观景台赏景,类似于营销中的“试吃试穿”。但如果风景都被围挡起来,给人一种“小家子气”的感觉,令人反感。这在网络发达的自媒体时代,也对景区的形象不利,影响口碑。

  殷杰表示,对于面积较大的开放性景区,“逃票”行为难以100%杜绝。用收“过境押金”避免逃票的做法是一种选择,但可以优化。例如,调整收费的卡点,在更靠近景区核心区的位置设置门票站;可以借用科技手段,引入智慧管理系统,向景区游客发放带有智慧芯片的卡片,再通过相关设备,检查景区里游玩的人是否买票。

  经济学家宋清辉告诉红星新闻,归根结底,景区修墙圈地、收“门票押金”的行为,是为了增加景区收入,但毕竟自然景观属于国家和人民的集体财产,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独享。从长远来看,这种圈地收钱的盈利模式对当地旅游发展极其不利,在国道边人为修起围墙,不但观感不佳,也影响游客以及潜在游客的体验。

  宋清辉表示,一个景区不能只想着依靠门票创收,而是要依靠完善的配套设施、丰富的产品供给,以及优质的服务等,留住游客的心。唯有如此才有望吸引更多的人流,使景区的整体收入再上一个台阶。

  律师:

  景区“修墙圈地、收门票押金”

  或涉嫌违反《旅游法》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景区“修墙圈地、收门票押金”的行为,可能会违反《旅游法》的相关规定。

  《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付建律师指出,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付建律师认为,景区本是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有近距离观赏需求的游客可以自行选择购买景区门票,进入景区赏景,不需要近距离观赏的路过者也可以遥望美景,赏心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