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称,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赵丽颖女士名誉维权系列案件,被告王某某、孙某某通过涉案网络账号向赵丽颖女士公开致歉。 事实上,赵丽颖的网络名誉维权行动至少从2020年就已开始。
6月30日,安徽岳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包梦凰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名誉权遭侵害时,停止侵害、删除信息、赔礼道歉等请求权永久有效。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只是转发造谣内容,同样要承担侵权责任。”包梦凰向记者介绍,名誉权遭受侵害时,应当及时录屏、截图并做证据公证,固定侵权内容。
事件复盘:赵丽颖的维权之路至少走了6年
连日来,两起赵丽颖名誉维权案接连迎来关键进展。6月24日,被告王某某在微博账号“福某尼”公开发布致歉信,承认2018年至2019年间发布侮辱、诽谤性质博文,法院判令置顶致歉不少于90日,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6月25日,豆瓣用户孙某某也同步发布致歉声明,当庭致歉并履行赔偿。两起案件的密集结案,再次将赵丽颖持续数年的网络名誉维权战拉回公众视野。
王某某向赵丽颖致歉截图。(图源网络)
孙某某向赵丽颖致歉截图。(图源网络)
回看整条时间线,赵丽颖的维权行动至少从2020年就已启动。据公开资料,2020年2月28日,赵丽颖诉高某、杨某、梁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一审胜诉。被告在2018年至2019年间持续发布针对赵丽颖的侮辱、诽谤性微博,法院判令高某、杨某在《人民法院报》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被告梁某因未成年且家境困难,其主动致歉后,赵丽颖免除其经济赔偿,以非判决方式结案。
2022年12月,被告李某在人民法院报刊登致歉声明,承认发布“侮辱性且纯属造谣的不实言论”,对赵丽颖名誉权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2023年9月,覃某某案因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赵丽颖申请强制执行,覃某某被判赔偿2.8万元并在微博置顶致歉。
2024年节奏明显加快。8月,陈某某因网络侵权被强制执行3万元。12月10日,法院同时刊登刘某某、冯某二人的致歉声明。同年11月,赵丽颖工作室宣布已完成阶段性取证,正陆续向平台申请披露侵权用户实名信息。
2025年,维权战线进一步延伸。6月,B站用户王某某因发布侮辱、诽谤性质视频被判赔偿8万元并登报致歉,成为明星在B站维权的标志性案例。
从2020年至今,赵丽颖已推动多起网络侵权案件公开致歉及赔偿。涉事平台涵盖微博、B站、豆瓣,判决方式包括登报道歉、微博置顶致歉、强制执行等。
律师解读:名誉权遭侵害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请求权永久有效
6月30日,谈及赵丽颖维权一事,安徽岳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包梦凰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恶意丑化修图、捏造不实信息,同时侵犯肖像权与名誉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轻则停止侵害、公开道歉,赔偿公证费、律师费及精神损失;多次网暴、大范围传播可被公安治安处罚;如果谣言浏览量达 5000 次以上或转发达500 次以上或造成严重精神伤害的,还涉诽谤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包梦凰指出,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只是转发造谣内容,同样要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普通人的名誉权遭受侵害,该如何维权呢?”包梦凰向记者介绍,名誉权遭受侵害时,应当及时录屏、截图并做证据公证,固定侵权内容。固定证据后第一时间向平台投诉,要求下架内容并调取对方实名信息,委托律师发函协商,要求致歉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起诉维权,情节恶劣可以选择报警追究造谣者的行政、刑事责任。
“对于明星等公众人物而言,可以容忍正常作品评价,但恶意丑化、捏造私生活谣言不在容忍范围内。法律对公众人物和普通百姓的人格权平等保护。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观点对立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包梦凰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对于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等金钱赔偿,则要适用法律关于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从知晓被侵权之日起三年内主张。
“总而言之,哪怕过去很多年,只要侵权内容仍在网上,永远可以起诉要求删除、道歉。”包梦凰说。
记者手记:“按键伤人”者,终将以某种方式偿还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赵丽颖与梁某某名誉权纠纷开庭信息,案件将于2026年7月8日开庭审理。显然,赵丽颖的维权之路“未完待续”。
从2018年名誉权受到侵害到2026年黑粉致歉,时间并未冲淡法律的责任追究,延迟的致歉虽无法抹去受害者曾遭受的精神伤害,却以更具说服力的方式宣告了一个朴素的法律常识——侵权行为没有“保质期”,法律的追责没有“过期”一说。
从早期的微博侮辱诽谤,到后来的B站辱骂视频、豆瓣不当言论,侵权形式不断翻新,平台场景持续迁移。但无论黑粉换上什么“马甲”、躲在哪个角落,法院的判决书和人民法院报上的致歉声明,最终都精准地找到了他们。技术可以隐匿身份,平台可以转移阵地,但法律锁定的责任主体始终无法逃脱——这就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真正含义。
更值得关注的是赵丽颖维权的态度。面对覃某某判决后拒不履行,她申请强制执行;面对梁某未成年且家境困难,她选择免除赔偿以非判决方式结案。既有依法追责到底的决心,也有司法温度下的善意取舍。这种理性、坚定的维权姿态,为公众人物应对网络侵权提供了范本。
网络名誉权保护绝非明星专属。普通人在遭遇网络诽谤、人肉搜索时,同样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提起诉讼,申请平台披露侵权人实名信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赵丽颖一事证明了法律武器并非摆设——只要敢于拿起,法律就有能力给出回响。让每一个“按键伤人”者都清楚:所有的恶意,终将以某种方式偿还。
大皖新闻记者 魏顺顺